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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最新版】外語能力檢定實施辦法(1050610版)

公告類型: 一般公告
點閱次數: 7
外語能力檢定實施辦法(1050610版)

1. 實施辦法條文

2. 新版條文修正重點
    東南亞語言課程抵免外語檢定, 僅限114學年度(含)前所取得之學分 , 115學年度之後的學分無法抵免. (請詳閱辦法的第四條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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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日期: 2026/07/03
發布人員: 許瑞峰